关于开展山西省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
存案 工作的公告
为进一步促进互联网直播服务康健 有序发展 ,依据《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康健 有序发展的意见》《互联网消息 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《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》,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《关于开展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存案 工作的关照 》要求,现将山西省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存案 相干 事项公告如下:
一 、属地分别
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存案 工作按照网站ICP存案 地大概 可证申领地分别 ,我办担当 开展直播服务的晋ICP网站存案 。
二、存案 主体
此次存案 工作主体为从事互联网消息 信息转载直播服务、传播 平台直播服务企业(包罗 创办 直播栏目或频道的贸易 网站消息 客户端),以及别的 类直播服务企业,中心 和地方消息 单位 (含其控股的单位 )不在此次存案 之列。
三 、存案 质料
(一)质料 目次
1、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存案 表
2、主体身份证明 (企业同一 社会名誉 代码登记证书复印件 ,加盖企业公章并经法人代表具名 )
3 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具名 )
4、域名证书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并经法人代表具名 )
5、具有各类资质(答应 证)复印件(加盖公章并经法人代表具名 )
6 、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服务协议范本
7、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安全答应 书范本(内容可包罗 在服务协议中)
8、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平台公约范本(内容可包罗 在服务协议中)
(二)情势 要求
1、上述质料 均需加盖单位 公章,并经企业法人代表具名 确认。
2 、原则上每个存案 主体汇总形成一套质料 (无须装订成册),一式两份 ,报送至山西省网信办 。
3、上述质料 的电子版(无须盖章)随纸质版一并报送。
(三)吸取 方式
地点 :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9号1132房间
邮政编码:030071
收件人: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综合处
咨询电话:0351-4019067、4045577
请属地已开展服务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2017年8月31日前,主动 接洽 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,提交存案 质料 。
此项存案 不收取任何费用 。
四 、变动 程序
山西省属地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存案 事项发生变动 的,应当及时 向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重新办理存案 。已存案 的直播服务企业在永世 克制 服务后30日内向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申请注销存案 。
五、存案 结果
有关存案 结果 ,山西省网信办将在存案 质料 提交后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情势 反馈各申请对象 。
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2017年7月